長期照顧服務機構法人條例施行細則 第4條 法規:長期照顧服務機構法人條例施行細則 類別: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長期照顧目 相關法規 長期照顧服務機構法人條例母法 第4條 本條例第十條第五項所定財產總額、第十四條第四項所定財產總額及第十六條第三項所定資本額,於長照機構財團法人,為該法人設立時捐助之財產總額及設立後增加之永久受限淨值。本條例第十四條第四項及第三十一條第二款所定財產總額,於長照機構社團法人,為其資本額。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