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期照顧服務機構法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第27條 法規:長期照顧服務機構法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類別: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長期照顧目 第二章 財務報表 第27條 第六條第一款第三目淨值變動表,於長照機構財團法人,指各受限淨值及未受限淨值項目變動情形之報告。前項淨值變動表,應依永久受限、暫時受限、各類未受限及淨值其他項目,分別列示本期稅後淨利(淨損)、受限淨值提撥、受限淨值限制解除轉出、受限淨值限制解除轉入、淨值增加(減少)、期初淨值及期末淨值。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