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期照顧服務資源發展獎助辦法 第9條 法規:長期照顧服務資源發展獎助辦法 類別: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長期照顧目 第9條 申請補助者,應擬具計畫及經費需求表;申請獎勵者,應填具事蹟表,向中央主管機關提出。前項獎助對象申請獎助時,公立機構,以其代表人為申請人;私立機構,以其負責人為申請人;法人或其他團體附設機構,以該法人或團體為申請人。第一項計畫、經費需求表、事蹟表之內容與格式、獎助區域、項目、補助基準、申請期限及其他相關事項,由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