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期照顧服務資源發展獎助辦法 第5條 法規:長期照顧服務資源發展獎助辦法 類別: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長期照顧目 第5條 本辦法之獎助對象如下:一、直轄市、縣(市)政府。二、依法設立、登記或立案之長照、醫事、社會福利機構、法人或團體。三、配合國家長期照顧政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辦理,或執行各級主管機關公告之計畫者。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