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期照顧服務法 第35條 法規:長期照顧服務法 類別: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長期照顧目 相關法規 長期照顧服務法施行細則施行細則 第四章 長照機構之管理 第35條 中央主管機關應輔導地方主管機關參考地區所得、物價指數、服務品質等,提供長照機構收費參考資訊。長照機構之收費項目及其金額,應報提供服務所在地之主管機關核定;變更時亦同。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