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專業獎章頒給辦法 第7條 法規:衛生福利部專業獎章頒給辦法 類別: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人事目 第7條 符合請頒本獎章人士,得於身故一年內追頒之,由其配偶或依民法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所定法定繼承人順序之親屬受領。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