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症患者權益訴訟案件法律扶助辦法 第10條 法規:油症患者權益訴訟案件法律扶助辦法 類別: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國民健康目 第10條 受補助者獲他造當事人償還費用時,應將所受領之補助費用返還補助機關;其未獲償還者,應讓與其請求權予補助機關。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