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症患者權益保障辦法 第5條 法規:油症患者權益保障辦法 類別: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國民健康目 第5條 機關(構)、學校或團體辦理招生或招募人員時,不得排除或限制油症患者接受教育、應考試及受僱之權利,或予以其他不公平之待遇。油症患者於受僱期間,雇主對其薪資待遇、職務分配及晉用等事項,不得予以歧視。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