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症患者權益保障辦法 第12條 法規:油症患者權益保障辦法 類別: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國民健康目 第12條 機關(構)、學校或團體不得因油症患者提出其權益申訴案件,而予以報復性之不利對待、管理措施或其他不公平之待遇。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