罕見疾病防治及藥物法 第7條 法規:罕見疾病防治及藥物法 類別: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國民健康目 相關法規 罕見疾病防治及藥物法施行細則施行細則 第7條 醫事人員發現罹患罕見疾病之病人或因而致死者,應向中央主管機關報告。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