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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罕見疾病防治及藥物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國民健康目

法規章節: 第15條

主要適應症用於預防、診斷或治療罕見疾病者,得申請查驗登記為罕見疾病藥物。
前項申請查驗登記應備之書證資料、審查程序及相關事項之準則,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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