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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人工生殖機構許可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國民健康目

法規章節: 第10條

機構於許可證書有效期間屆滿後三年內重行申請許可者,應依第八條規定辦理;超過三年始申請許可者,依第六條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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