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生殖子女親屬關係查詢辦法 第5條 法規:人工生殖子女親屬關係查詢辦法 類別: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國民健康目 第5條 主管機關應自收受前條申請之次日起三十日內,以書面通知申請人查詢結果;必要時,得通知其限期補正,屆期未補正者,不予受理。前項通知,以本法第二十九條第一項各款情形之一為限。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