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人工生殖子女親屬關係查詢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國民健康目

法規章節: 第3條

人工生殖子女擬結婚、收養或被收養時,得分別由其擬結婚對象、被收養人或收養人持前條之人工生殖子女證明書,依親等關聯資料申請提供及管理辦法之規定,向戶政機關申請核發親等關聯資料證明。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