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商受託製造第一級及第二級管制藥品管理辦法 第8條 法規:藥商受託製造第一級及第二級管制藥品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食品藥物管理目 第8條 受託藥商之管制藥品作業及儲存場所,應裝設掌紋、磁卡或其他可辨識人員之管制裝置;其裝置應可儲存,並列印紀錄。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