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商受託製造第一級及第二級管制藥品管理辦法 第13條 法規:藥商受託製造第一級及第二級管制藥品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食品藥物管理目 第13條 食品藥物署得就本辦法規定事項,對受託藥商進行不定期查核,受託藥商不得規避、妨礙或拒絕。前項查核,食品藥物署得邀請相關機關代表或專家學者參加。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