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品優良調劑作業準則 第47條 法規:藥品優良調劑作業準則 類別: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食品藥物管理目 第三章 中藥 第47條 醫療機構或藥局就中藥製劑及飲片,自拆封至調劑之期間,應注意專業包裝藥品之包裝材料及貯存環境,並標示藥品名稱及保存期限;中藥製劑,並應標示單位含量。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