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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藥物樣品贈品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食品藥物管理目

法規章節: 第17條

經核准之藥物樣品或贈品,不得出售、讓與或轉供他用;供改進技術用之藥物樣品,並不得為臨床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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