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物製造許可及優良製造證明文件核發辦法 第8條 法規:藥物製造許可及優良製造證明文件核發辦法 類別: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食品藥物管理目 第8條 藥商取得藥物製造許可者,得填具申請書及檢附附表二所列資料,並繳納費用,向中央衛生主管機關申領藥物優良製造證明文件(以下簡稱證明文件)。輸入藥物國外製造廠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實地檢查符合藥物優良製造準則規定者,代理輸入之藥商得依前項規定申請證明文件。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