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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藥物製造工廠設廠標準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食品藥物管理目

法規章節: 第7條

膠囊劑、軟膠囊劑藥品製造工廠,應視需要設置下列設備:一、粉碎設備。
二、篩粉設備。
三、混合設備。
四、乾燥設備。
五、溶膠調合設備。
六、軟膠膜加工設備。
七、軟膠囊充填壓製設備。
八、自動膠囊充填或半自動膠囊充填設備。
九、粉塵收集設備。
前項第五款至第七款,係製造軟膠囊工廠常用之設備;第五款及第六款所定設備之裝置場所,應與其他場所隔開;第六款及第七款所定設備之場所,應具備空氣溫度及濕度之調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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