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事法 第69條 法規:藥事法 類別: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食品藥物管理目 相關法規 藥事法施行細則施行細則 第七章 藥物廣告之管理 第69條 非本法所稱之藥物,不得為醫療效能之標示或宣傳。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