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物產品中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 第4條 法規:動物產品中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 類別: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食品藥物管理目 第4條 本標準自發布日施行。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