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定藥品專案核准製造及輸入辦法 第8條 法規:特定藥品專案核准製造及輸入辦法 類別: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食品藥物管理目 第8條 依本辦法核准專案製造或輸入之藥品,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視為本法第四十八條之二第二項第三款有安全或醫療效能疑慮,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得廢止其核准:一、未依核准之附款執行。二、申請人未於前條限期內提交評估報告及紀錄,或提交後未依限完成補正。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