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定用途化粧品許可證核發辦法 第12條 法規:特定用途化粧品許可證核發辦法 類別: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食品藥物管理目 第二章 製造及輸入 第12條 申請特定用途化粧品許可證之化粧品,不得含有依本法第六條第一項公告禁止使用之成分。前項化粧品含有牛、羊組織成分者,應檢附非屬牛海綿狀腦病(BovineSpongiformEncephalopathy)發生國家、地區或疫區來源之產品或原料證明。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