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定用途化粧品申請專案核准輸入辦法 第4條 法規:特定用途化粧品申請專案核准輸入辦法 類別: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食品藥物管理目 第4條 申請第二條第二款專案核准者,應填具申請書,並檢附下列文件、資料:一、公司、商號、大專校院、法人、團體或機構,其依法立案或登記證明。二、研究試驗計畫書,其內容包括研究試驗之目的、方法與期間,及產品用法、用量、與需求數量。三、包裝、容器及仿單。四、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文件、資料。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