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 第48條 法規: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 類別: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食品藥物管理目 第八章 食品器具、容器或包裝製造業 第48條 食品器具、容器或包裝之製造業者,其每批成品應確認符合其品保要求;不符合者,應有適當處理程序,並作成紀錄。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