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添加物業者,其製程之設備、器具、容器及包裝,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易於清洗、消毒及檢查。
二、防止潤滑油、金屬碎屑、污水或其他可能造成污染之物質混入食品添加物。
三、符合食品器具容器包裝衛生標準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