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及其相關產品追溯追蹤系統管理辦法 第7條 法規:食品及其相關產品追溯追蹤系統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食品藥物管理目 第7條 食品業者從事食品及其相關產品包裝業務時,應符合第四條規定。其原料進行組合後未改變原包裝型態者,則應符合前條規定。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