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食品及其相關產品追溯追蹤系統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食品藥物管理目

法規章節: 第9條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為確認追溯追蹤系統紀錄,得進入食品業者作業場所查核及要求其提供相關證明文件,食品業者不得規避、妨礙或拒絕。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