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條行政院衛生署受理藥物、化粧品查驗登記審查費收費標準單位:新台幣元┌──────┬───────────────┬────┐│受理類別│定義與範圍│收費標準│├──────┼───────────────┼────┤│一八產地證││1,500││明、G││││MP藥││││廠、醫││││療器材││││英文證││││明及查││││驗登記││││函詢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