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條行政院衛生署受理藥物、化粧品查驗登記審查費收費標準單位:新台幣元┌──────┬───────────────┬────┐│受理類別│定義與範圍│收費標準│├──────┼───────────────┼────┤│一三一般化│未含藥品成分之化粧品備查│3,000││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