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液製劑條例 第10條 法規:血液製劑條例 類別: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食品藥物管理目 相關法規 血液製劑條例施行細則施行細則 第10條 捐血機構應訂定年度採集血液計畫,包括捐血量、醫療用血量、供血液製劑製造之原料血量及辦理推展捐血事宜,報請中央主管機關備查。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