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粧品優良製造準則 第27條 法規:化粧品優良製造準則 類別: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食品藥物管理目 第四章 設備 第27條 化粧品製造場所之設備清潔與消毒,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對所有設備實施適當清潔,必要時,訂定消毒計畫。二、明定使用之清潔劑與消毒劑,並確保發揮效果。三、清潔持續生產或生產同一產品連續批次之設備;必要時,訂定適當消毒週期,並執行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