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事精神疾病病人社區支持及復健服務獎勵補助辦法 第6條 法規:從事精神疾病病人社區支持及復健服務獎勵補助辦法 類別: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心理健康目 第6條 本辦法所定獎勵之方式如下:一、發給獎金。二、發給獎狀、獎座或獎牌。三、其他獎勵方式。本辦法所定補助,依提供之服務,以下列方式為之:一、依自籌款情形,補助部分經費。二、無自籌款情形者,其所需經費之全部或一部。前項補助之項目,包括提供服務所需之人事、業務、設施、設備或管理費用。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