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疾病強制社區治療審查會作業辦法 第2條 法規:精神疾病強制社區治療審查會作業辦法 類別: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心理健康目 第2條 精神疾病強制社區治療審查會(以下簡稱審查會)得分區域,辦理第四條所定任務;其區域由中央主管機關劃分公告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