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定精神醫療機構管理辦法 第16條 法規:指定精神醫療機構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心理健康目 第16條 指定精神醫療機構辦理第五條服務及其所生安全維護之經費,得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補助。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