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師法施行細則 第10條 法規:藥師法施行細則 類別: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醫事目 相關法規 藥師法母法 第10條 藥師執行本法第十五條第一項第五款所定藥品儲備之監督職責如下:一、關於儲備數量、儲藏處所溫度、濕度、通風情形及防止日曬、雨水與鼠蟲害等設施之檢查及指導改良事項。二、關於各類藥品儲備方法之指導及定期抽查檢驗事項。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