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法施行細則 第43條 法規:醫療法施行細則 類別: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醫事目 相關法規 醫療法母法 醫療法人必要財產最低標準相關 醫療法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相關 第43條 醫院建立前條第三款所定院內感染管制制度,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按月製作調查報表。二、指派醫師負責院內感染管制制度之實施。三、指派曾受感染管制訓練之護理人員,負責執行感染管制例行工作;其人員配置依醫療機構設置標準規定辦理。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