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法施行細則 第42條 法規:醫療法施行細則 類別: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醫事目 相關法規 醫療法母法 醫療法人必要財產最低標準相關 醫療法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相關 第42條 醫院依本法第六十二條第一項所定醫療品質管理制度,至少應包括下列事項:一、醫療品質管理計畫之規劃、執行及評估。二、醫療品質教育訓練。三、院內感染管制制度。四、設有醫事檢驗及血庫作業部門者,其作業品質管制制度。五、病人安全制度。六、人員設施依醫療機構設置標準規定,實施自主查核制度。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