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條第一款第一目資產負債表,其內容如下:
一、資產:
(一)流動資產。
(二)基金。
(三)非流動資產。
二、負債:
(一)流動負債。
(二)非流動負債。
三、淨值或社員權益:
(一)醫療財團法人:1.永久受限淨值。
2.暫時受限淨值。
3.未受限淨值。
4.淨值其他項目。
(二)醫療社團法人:1.出資額。
2.資本公積。
3.保留盈餘或累積虧損。
4.社員權益其他項目。
醫療法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第10條
第10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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