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設立或擴充許可辦法 第9條 法規:醫院設立或擴充許可辦法 類別: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醫事目 第9條 第七條第二項、前條第二項及第三項病床設置之申請,應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提出,經各該主管機關擬具意見,報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不適用第三條第一項第一款第一目規定。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