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官捐贈移植醫院醫學倫理委員會組織及運作管理辦法 第9條 法規:器官捐贈移植醫院醫學倫理委員會組織及運作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醫事目 第9條 醫倫會應依下列規定運作:一、依第三條訂定之組織章程。二、具有適當之行政事務人員,並明定其工作職掌。三、委員及行政事務人員,應定期接受器官捐贈移植相關教育訓練課程。四、委員及行政事務人員,應簽署保密協定。五、具備處理行政事務之處所及適當之檔案儲存空間。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