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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齒模製造技術員從業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醫事目

法規章節: 第6條

齒模技術員從業執照滅失或遺失時,應填具申請書、具結書,並檢具最近三個月內之一吋正面脫帽半身照片二張,向原發從業執照機關申請補發。
齒模技術員從業執照損壞時,應填具申請書,並檢具最近三個月內之一吋正面脫帽半身照片二張及原從業執照,向原發從業執照機關申請換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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