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主管機關輔導設置醫療廢棄物清除處理設施管理辦法 第11條 法規:衛生主管機關輔導設置醫療廢棄物清除處理設施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醫事目 第11條 醫療廢棄物清除處理設施應於醫療廢棄物清除處理設備、機具、設施或清除、處理場(廠)明顯處標示醫療廢棄物清除處理設施名稱、聯絡電話及輔導設置文件字號。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