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護車裝備標準及管理辦法 第3-1條 法規:救護車裝備標準及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醫事目 第3-1條 救護車得架設廣播設備,以警示駕駛人、行人。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