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級救護技術員得施行之救護項目如下:
一、初級救護技術員得施行之救護項目。
二、周邊輸液路徑之設置及維持。
三、給予注射用葡萄糖液、乳酸林格氏液或生理食鹽水。
四、使用聲門上呼吸道。
五、協助使用吸入型支氣管擴張劑、自備腎上腺素注射筆或硝化甘油舌下含片。
六、潮氣末二氧化碳監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