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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人體器官移植條例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醫事目

法規章節: 第1條

為恢復人體器官之功能或挽救生命,使醫師得摘取屍體或他人之器官施行移植手術,特制定本條例。
本條例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法律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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