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體器官移植分配及管理辦法 第4條 法規:人體器官移植分配及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醫事目 第4條 醫院應依器捐登錄中心規定之項目、內容、方式及時間,通報器官捐贈者、待移植者及受移植者等資料於登錄系統。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