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防治法施行細則 第23條 法規:家庭暴力防治法施行細則 類別: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保護服務目 相關法規 家庭暴力防治法母法 第23條 本法第五十八條所定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為被害人戶籍地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