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及少年性剝削行為人輔導教育辦法 第16條 法規:兒童及少年性剝削行為人輔導教育辦法 類別: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保護服務目 第16條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委託依法設立之相關專業機構或團體辦理輔導教育。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